南京出台《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6-08-05 南京工会 65次

南京出台《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就业可享生活+租房补贴 创业项目最高资助50万元

南报网讯(记者 杜莹)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培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壮大主体队伍、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强产业集聚发展链条、拓宽品牌营销渠道、加快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强化金融财税支撑、加大用地保障、加强乡村人才培育、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等方面推出系列举措,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

在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方面,措施提出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分类指导与服务,推行一码通服务,加快公共数据归集共享。激励主体创业创新,对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台港澳及海外高校留学生)、35周岁以下具备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的人员,其创业项目经评定后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项目资助。

在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措施明确全面发挥国家农创中心、国家农高区、钟山实验室等涉农科研平台的科创引领作用,每年实施20个左右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项目。对数字化建设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省级智慧农场(牧场、渔场)等项目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在做强产业集聚发展链条方面,措施聚焦“8+N”农业产业体系,实施一镇一业产业升级三年行动,支持45个涉农镇街培育特色产业及功能农业等新业态。深化交邮快供融合,拓展当日达”“次晨达”“大闸蟹专递”“蓝莓专线等农产品定制化服务,畅通农产品“24小时直达路径。

措施还提出对金陵惠农贷”“金陵农担贷等政金合作贷款产品给予贷款贴息和担保费用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重点群体,给予个人不超过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还本付息后给予50%财政贴息。

围绕加快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措施提出统筹规划农技、农事、农业农村三类综合服务中心布局,以区为单位基本实现服务能力全覆盖。在乡村人才培育方面,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5000人次以上,重点培养60头雁种苗,对符合条件的在宁就业高校毕业生最高发放10万元生活补贴和7.2万元租房补贴,对省内外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来宁在农业领域求职入职的提供最长30天免费居住服务。

这份文件含金量很高,从贷款贴息到智慧农场补助,从人才补贴到用地保障,都是我们最急需的支持,这下发展更有信心了。江宁区农汇谷家庭农场负责人张云表示,9项措施聚焦经营主体长期面临的融资难、用地难、人才缺等痛点,针对性很强,让大家切实感受到了政策温度。

本措施自20268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8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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